2020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衛生健康事業服務的臨海戶籍考生。
承辦院校及招生(招聘)計劃
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定向培養招生(招聘),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其中溫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和浙江中醫藥大學(預防醫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
具體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高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市衛生健康局。
2、體檢、公示。市衛生健康局根據高校提供的名單,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考生體檢。體檢集中安排在一家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會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臨海市衛生健康局網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70307/index.html)人事信息欄和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事業單位考錄欄上公示3天。
3、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市衛生健康局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定向培養個人信用承諾書。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由市衛生健康局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匯總后報各招生高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4、錄取。各招生高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之前,將各縣(市、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5、備案。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高校抄送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備案。
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每人4.6萬元給予補助。具體將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就業與待遇
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按期畢業后,回到臨海市醫療衛生單位工作。
醫療衛生單位崗位分配如下:
畢業后,采取競爭擇優的辦法選擇具體工作單位,具體辦法由市衛生健康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議確定,擇崗后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至少為5年(不含規培期),錄用后前3年須取得執業資格,未取得執業資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滿,要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對臨床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兒科學等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規定的服務期限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若未能按期畢業、畢業后不回臨海市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退還實際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經費并承擔有關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詳見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3年內不得報考本市所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
其他事項
1、志愿填報時間: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網。
2、此次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與招聘并軌,就業分配同時直接納入事業編制(其中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列入報備員額管理)。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3、體檢、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4、未錄取者不影響當年考生正常的招生與錄取。
咨詢電話
臨海市衛生健康局:0576-85171277;
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6-85288978。
臨海市衛生健康局
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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