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以及《隆安縣2022年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師簡章》的有關規定,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同意聘用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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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
原標題: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同意聘用冉湖霜同志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lax.gov.cn/lagk/xxgkml/jcxxgk/rsxx/zhaokaozhaolu/t5603165.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