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報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5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5〕1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5〕12號)和《南寧市政務服務局 南寧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南政務發〔2025〕3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為做好我城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在我城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一)具有南寧市良慶區戶籍;
(二)持有南寧市良慶區有效期內居住證(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南寧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南寧市良慶區范圍內的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良慶區教育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學歷及技術資格要求。
1.申請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根據廣西實際,2025年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繼續放寬到廣西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區教育廳或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備案的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身體條件和體檢要求。
1.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傳染性和精神疾病,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
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桂教人〔2002〕154號)、《關于取消〈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關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師范〔2016〕38號)、《關于取消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教師范〔2010〕34號)等文件執行。
2.體檢指定醫院。良慶區體檢指定醫院:廣西國際壯醫醫院、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金浦路健康體檢中心、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民主路健康體檢中心)、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南寧市第八人民醫院。
體檢收費標準由醫院按價格部門核定的有關標準執行。
3.告知承諾: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實行告知承諾制。
申請人已在指定醫院體檢并合格的,可以在確認點選擇告知承諾或直接提交體檢表(請提前下載附件2,A4雙面打印,前往指定醫院體檢)。
因處于妊娠期(需開醫院相關證明)不能做胸部透視檢查的,先完成其他體檢項目,并在確認點簽訂告知承諾書(附件5)后辦理教師資格證。此類申請人需在認定結束后的一年內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體檢報告,替換認定機構存檔的原始報告。
(四)普通話等級要求。
申請人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教學科目教師資格者,其普通話水平不得低于二級甲等。聽障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應通過國家專門的聽障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獲得國家統一認定的普通話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要求與普通申請人一致。
(五)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在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具體可咨詢中國教師資格網。
四、認定流程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自治區教育廳、南寧市政務服務局和南寧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結合我城區實際,2025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賬號注冊與網上申報。
報名時間為2025年4月7日(星期一)9:00至7月4日(星期五)16:00。
1.賬號注冊: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報名。操作方法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主頁面“咨詢服務”欄下的“操作手冊”。注冊后,先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市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報名操作詳見附件3)。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2.網上申報:申請人在我城區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報名操作詳見附件3,申請人也可查閱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如實、準確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完成網上申報的所有環節,出現“申報提醒”頁面并生成報名號,方為報名。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地點須根據實際情況從以下三項中選擇:一是戶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須辦理南寧市良慶區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填報駐地)。其中,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只能按已經獲取的學歷參加認定。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認定通過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請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逾期申報,系統自動關閉,不予補報。
(二)提交材料。
“現場確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證件照。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正規照相館沖曬照片,非打印照片),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報名系統分配的報名號,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照片應與本次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不得提供藝術照、大頭貼、濃妝照、及經過PS處理的照片,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上照片體檢前由申請人自行粘貼。
3.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申請人視情況提供)。
(1)南寧市良慶區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戶主頁和本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本人戶籍頁原件;
(2)居住地是南寧市良慶區的申請人,需提供南寧市良慶區域范圍內的居住證(居住證一年一簽,請申請人注意簽發日期,需提交不通過期的居住證);
(3)應屆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讀專升本或在讀研究生提供有效學生證原件。
(4)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寧市良慶區)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原件,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寧市良慶區)申請的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南寧市良慶區)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結論合格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一年內有效)或告知承諾書。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核定的殘疾種類為聽障的人員,申請認定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免予聽力檢測項目,其他體檢要求和標準與普通申請人一致。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經“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6.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如學歷證書無法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申請人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到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并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員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7.考試合格證明等(申請人視情況提供)。
(1)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2)參與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提供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8.委托提交現場確認材料的,提供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4)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注意:所有無法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的證件,申請人需提供證件原件到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認定機構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終止前補齊。
(三)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和體檢后,在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現場確認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1.現場確認地點:南寧市良慶區政務服務辦公中心二樓社會事務類36號窗口(南寧市玉洞大道11號),咨詢電話:0771-4505486。
2.現場確認時間:2025年7月2日(星期三)至7月8日(星期二)。
現場確認點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預約方式:南寧市良慶區政務服務辦公中心實行網上預約方式申請辦理。申請人通過“良慶政務”微信公眾號預約后,在指定日期當日到現場一樓簽到后并取號到二樓辦理,需在預約時段內提前十分鐘現場簽到,逾期不予取號辦理,視為爽約。同一個人,一天內只能預約一次。(關注“良慶政務”微信公眾號-綜合服務-微信預約-預約辦理-社會事務-教育)。
線上預約人員的身份證信息需與教師資格證申辦人的身份證信息保持一致,預約后請勿取消關注“良慶政務”微信公眾號,否則現場簽到會無法正常顯示排隊號,窗口工作人員將不予辦理。良慶政務微信公眾號預約技術咨詢電話:0771-4128345。
(四)資格認定。
南寧市良慶區教育局將在線下確認工作截止后(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8日)15個工作日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關于認定結果,申請人可在廣西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http://www.liangqing.gov.cn/xxgk/zfxxgkptlj/cqznbmzfxxgkpt/jyj/fdzdgk/zfxxgknb227/)。(進入廣西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通知公告)
(五)頒發證書。
1.通過認定的申請人領取教師資格證時須憑本人身份證到南寧市良慶區政務服務辦公中心二樓社會事務類36號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五、其他
(一)申請人有關違法犯罪信息核查要求。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要求,在認定教師資格前,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及時進行有關違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出認定結論。按照公安部等12部門出臺的《關于印發〈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公通字〔2016〕21號),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作出認定結論前到公安機關核查,無需個人提交。港澳臺居民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申請開具。
(二)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良慶區教育局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聽障人員在我區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要求按照自治區教育廳有關2025年聽障人員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試點工作的相關文件執行。
(四)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和告知承諾書中作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認定機構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
申請人在認定中如有疑問請撥打認定受理機構聯系電話進行咨詢,南寧市良慶區教育局咨詢電話:0771-4503008。
附件:
附件1:南寧市良慶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指定醫院聯系方式.docx
南寧市良慶區教育局
2025年4月29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