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充分利用退休教師優勢資源,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農村教育質量,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2025學年銀齡講學計劃暨廣西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4〕35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2024—2025學年銀齡講學計劃暨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等文件精神,現就上林縣2024—2025學年銀齡講學計劃暨退休教師鄉村支教(以下統稱“上林縣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申請上林縣退休教師支教的志愿者年齡一般在65歲以下(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
(二)身體健康、甘于奉獻、不怕吃苦、作風扎實,自愿到鄉村支教,身體條件能夠承擔支教期間的課堂教學和其他教育教學工作。
(三)教育教學經驗豐富,支教志愿者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干教師為主。
(四)符合所在地招募崗位的其他要求。
二、支教學校及招募人數
2024—2025學年上林縣計劃招募48名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小學28名,初中20名),具體支教學校、招募人數及科目詳見附件1,如出現無人報考的崗位,縣教育局有權視實際情況調整崗位計劃。
三、支教時間及形式
支教時間為2024—2025學年。支教形式以課堂教學為主。退休教師支教志愿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支教活動,同時也可以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共課、組織研討課、舉辦專題講座等,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支教活動,發揮示范和輻射作用,帶動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鼓勵退休教師志愿者與青少年學生開展共同讀書等系列共育活動。
四、報名
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現場報名。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上林縣教育局或設有招聘崗位的鄉鎮中心學校、初中學校(詳見附件1)。
(三)報名材料
1.《廣西退休教師鄉村支教申請表》一份(2張近期免冠證件照,1張貼支教申請表,1張貼體檢表)。
2.招募崗位要求的個人有效身份證、退休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社保卡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名者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因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資格審查及后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名者自行承擔責任。報名者填寫虛假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或招募資格。
五、面試考核
面試考核工作,由設有崗位的鄉鎮中心學校、初中學校在上林縣教育局指導下組織實施。按照面試成績排名,由到低分確定擬招募人員名單,面試及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招募人選。面試及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由上林縣教育局組織擬招募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招募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支教人選。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者或是報名者自愿放棄的,可從考察合格人選中按面試成績由至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公示公布
應募支教志愿者面試、考核、體檢合格后,由上林縣教育局將擬招募人員名單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招募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由上林縣教育局與擬招募人員簽訂支教志愿服務協議。
八、簽訂協議
由上林縣教育局與擬招募人員簽訂支教志愿服務協議(附件3),協議一年一簽。正式簽約前,支教志愿者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
九、上崗任教
2024—2025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前,由上林縣教育局安排簽訂協議書的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學校任教。
十、措施
(一)經費
志愿者開展支教服務期間人事關系、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退休教師支教志愿者統一按照3萬元/學年/人的標準進行生活補助(1學年按照10個月計)。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向志愿者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根據桂政辦發〔2015〕130號文件精神,經費來源為中央下達廣西的“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中的“銀齡講學計劃”經費及2023年廣西支教走教專項經費。
(二)權益
1.上林縣教育局與擬招募支教志愿者簽訂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志愿者開展支教服務期間,由受援學校、縣教育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等不適合繼續支教的,予以解除協議,并按時間比例追回相應補助費用。
2.各受援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條件,做好支教全過程服務和安全閉環管理,方便其工作和生活。縣教育局統一為其購買個人意外保險,相關經費從自治區支教走教工作經費中列支。志愿者開展支教服務期間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其本人醫療關系和有關規定辦理。
3.對于支教期間表現的志愿者,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于支教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上林縣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