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6.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7.本次招聘崗位有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16日(如18-35周歲,為1987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6日出生)。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有相關工作經歷。
8.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輔修專業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崗位所需要的畢業證、學位證;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
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的學生。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的身份應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應聘崗位;
7.按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方式
采用免筆試直接面試的方式招聘。
招聘對象
(一)2021年、2022年畢業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2023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符合崗位要求的國家統招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的,不受是否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限制,必須在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5月16日—6月30日。
具體報名方式(含招聘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根據招聘活動實際舉行情況確定,開展招聘活動將提前在賓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binyang.gov.cn/yw/tzgg/)公布公告,有應聘意向的畢業生可關注網站更新,以更新公告信息為準。
(二)資格審查
采用現場審查方式,招聘當天,招聘工作人員按照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
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因達不到1:3開考比例但確急需招聘人員的,經賓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至1:2,仍達不到1:2比例的,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本場次招聘計劃。
面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如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少于30人(含30人),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如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超過30人,則該崗位統一參加筆試,以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僅用于篩選面試人選,不計入總成績,以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通知書發放方法及時間。已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一般提前至少2個自然日以短信、郵件或書面形式通知面試人員,因面試時間距離報名結束時間不足2個自然日而無法提前通知的,應在報名時提醒報考人員注意接收面試通知。報考人員按照面試通知指定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參加考試。
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等,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形成書面考察意見。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招聘崗位條件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面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