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南寧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單位計劃公開招聘一批教職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六)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七)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有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4年1月29日(如18-35周歲,為1988年1月30日至2006年1月29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崗位所需要的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畢業證、學位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1月29日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有相關工作經歷。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的學生。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輔修專業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結合南寧市近年來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實際,本次招聘中相應學科教師崗位除了崗位計劃表規定的專業可以報考,該學科對應的教育學類專業也可報考。例如,物理教師崗位,學科教學(物理)專業或物理教育專業且符合崗位要求也可報考。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崗位計劃表所列咨詢電話聯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按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現為事業單位使用編制或控制數的人員,不得報考本人現所在單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詳見崗位表的“用人方式”)的崗位。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人員(詳見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信息發布平臺
招聘簡章在南寧市教育局網站、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各招聘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以及部分高校網站公布。后續招聘信息(崗位取消或核減情況、面試名單、面試成績、擬聘人員公示等)在南寧市教育局網站、各招聘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招聘單位或現場考點區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報名地點: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報考人員現場提交《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工(第一場)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并登記《南寧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工報考人員材料接收表》。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原件及復印件,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
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攜帶學校(學院)蓋章就業推薦表或者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作為學歷、學位、專業審核的初審依據,畢業時間、專業名稱最終以畢業證為準。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需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次招聘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本場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同時進行。各招聘單位依據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條件,并現場反饋資格審核結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在報名時限內,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現場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3.開考比例。
招考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因達不到1:3開考比例但確急需招聘人員的,經批準后方能降低開考比例至1:2,仍達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對最終取消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及時通知報考人員。
(二)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照書面通知參加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實際通知為準。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筆試和面試命題工作務必嚴格落實保密措施。
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
本次招聘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照顧加分,分值為3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考生可向招聘單位查詢本人筆試總成績。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已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須在招聘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對于免筆試崗位:同一崗位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小于等于21人的,資格審查人員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同一崗位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大于21人,考慮到無法保證同一崗位面試人員由同一組面試考官在同一天內完成大于21人面試,應全部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
按照筆試成績自高到低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崗位比例內筆試成績末位同分人員一同列為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面試人員。
3.面試形式:以各招聘單位面試通知為準。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于面試結束后當日在招聘單位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現場面試考點工作區域、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5.招聘總成績:
本次招聘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總成績不計入招聘總成績,面試成績為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