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六)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七)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按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九)其它:
1.本市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特崗教師等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現場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方能報考。(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3)
2.招聘崗位有年齡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3年12月13日(如18-35周歲,為1987年12月14日至2005年12月13日出生)。
南寧市教育局直屬“民轉公”學校原在崗教職工,凡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均可報考。“原在崗教職工”是指2023年4月17日“民轉公”公告發布之日在崗且至當次報名之日仍在崗的教職工。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輔修專業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結合南寧市近年來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實際,本次招聘中相應學科教師崗位除了崗位計劃表規定的專業可以報考,該學科對應的教育學類專業也可報考。例如,物理教師崗位,學科教學(物理)專業或物理教育專業且符合崗位要求也可報考。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崗位計劃表所列咨詢電話聯系。
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
報名地點:
(1)南寧市新民中學招聘崗位: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6號南寧市第二中學行政樓一樓109會議室。
(2)南寧市三美學校招聘崗位:南寧市青秀區青山路5號南寧市第三中學逸夫體育館一樓大廳。
凡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提交《南寧市教育局2023年新民中學/三美學校“公參民”治理專項招聘教職工(第二場)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現為本市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人員)、特崗教師等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應在《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報考崗位招聘條件相關原件及復印件,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一份。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后續資格審查、考察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需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崗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本次招聘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本場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同時進行。各招聘單位依據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條件,并現場反饋資格審核結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限內,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現場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3.開考比例。
招考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 1:3 比例方可開考。因達不到 1:3 開考比例但確急需招聘人員的,經批準后方能降低開考比例至1:2,仍達不到1:2 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二)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照書面通知參加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實際通知為準。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筆試分值滿分為100 分。
本次招聘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照顧加分,分值為3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考生可向招聘單位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人崗相適的原則,按照筆試成績(含照顧加分)自高到低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為0分、缺考或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入圍面試。崗位比例內筆試末位同分人員一同列為面試人選。
對于免筆試崗位,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小于或等于21人的,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大于21人,考慮到無法保證同一學科面試人員由同一組面試考官在同一天內完成大于21人面試,應全部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
已確定的面試人選名單須在市教育局官網公布。面試人選名單一經公布不得遞補。
2.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面試人員。
3.面試形式:以各招聘單位面試通知為準。
4.招聘總成績:本次招聘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總成績不計入招聘總成績,面試成績為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5.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 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于面試結束后當日在現場面試考點工作區域、市教育局官網公布。
考察
(一)確定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招聘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招聘總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方式并以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人選。
(二)招聘單位負責考察人選的考察工作。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招聘崗位條件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招聘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進行考察。